海南定安县春阳酒店综合楼招租比选公告
一、定安春阳酒店综合楼概况
春阳酒店综合楼项目位于定安县城主干道见龙大道上,紧邻定安县政府,共5层,总面积约为12464平方米。
二、出租方
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出租场地基本情况及租赁条件
(一)综合楼情况
共5层,总面积约为12463.63平方米。闲置区域面积为9137.63平方米,在运营面积3326平方米,具体如下:
序号 | 位置 | 面积(㎡) | 场地现状 |
1 | 综合楼南侧3-5层 (原春阳酒店宿舍) | 约2542.37 | 正常使用中 |
2 | 综合楼北侧1层便利店 | 约15 | 闲置 |
3 | 综合楼北侧3层 (原担保公司办公室) | 约980 | 闲置 |
4 | 综合楼北侧5层 (原春阳实业办公室) | 约980 | 闲置 |
5 | 综合楼东侧1-4层 (原KTV) | 约4620 | 闲置 |
6 | 综合楼北侧1-2层 (超市/台球室) | 约2346 | 经营中 2025年12月31日到期 |
7 | 综合楼北侧4层健身房 | 约980 | 经营中 2027年12月31日到期 |
(二)租金
不低于11.17元/㎡。
位置 | 面积 (㎡) | 租金单价 (元/㎡) | 月租金金额 (元/月) | 年租金金额 (元/年) |
综合楼1-5层 | 12463.63 | 不低于 11.17 | 不低于139234 | 不低于 1670806 |
(三)其他租赁条件
租金递增方式 | 保证金 | 租金支付方式 | 合作年限 | 装修免租期 |
不低于每5年递增5% | 3个月租金 | 3个月一付 | 不超过10年 (含10年) | 6个月 |
1.装修免租期可根据具体装修筹备时间设置起算时间点,具体起算时间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2.经营范围:酒店、餐饮、酒店配套等相关业态。
3.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金后使用,租金三个月一付,每次需提前15天进行支付。
4.交付方式:现状交付
5.综合楼招租整体12463.63㎡对外出租,其中有合约在运营面积3326㎡,现有合约到期时间分别为2025年12月31日和2027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或到期前解约的,我司届时将3326㎡租赁场地移交给承租方,租金比照移交时承租方已承租综合楼单方租金价格进行结算支付。整体交付前,承租方按竞得的每月单方租金价格和对应可使用面积9137.63㎡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四、报名内容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18:00(工作时间为08:30-12:00,14:30-18:00)。
(二)租赁要求
1.承租方意向租赁年限超过五年的,承租方须对综合楼进行改造升级,改造费用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于租赁后五年内完成改造。
2.承租方对综合楼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
3.承租方需做好承租范围内树木的养护及保管,确保树木财产安全,如因养护不到位导致树木枯死或因经营需要更换树木品种的,需根据第三方资产评估价格,向出租方进行赔付。
(三)对竞租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竞租方无失信记录。
提供材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竞租方须在出租方指定的时间,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将密封的将《承租意向书》(详见附件1)、《承诺书》(详见附件2)、企业资质、经营方案等招租比选评分表所需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送达至出租方指定地点。
(四)竞租材料
1.《承租意向书》:需填写《承租意向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公章。
2.《承诺书》:需填写《承诺书》,需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及盖公章。
3.承租资质: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等(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竞租方需提供综合楼经营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定位、业态规划、运营管理等方面。
5.竞租方需提供评分表所需证明文件作为评审小组评分的依据,竞租方承诺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
6.如竞租方法定代表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竞租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招租比选办法
评审小组按照满足要求的经营方案、类似项目业绩、承租意向书等材料进行评审,比选评分最高者为第一承租候选人,次低者依次为第二、第三承租候选人。
如满足条件的承租候选人为1家时,则直接与该承租候选人进行租赁洽谈。
比选评分表详见附件3。
五、特别说明
(一)报名材料邮寄及现场递交需统一文件名称:“定安春阳酒店综合楼”(地址:海口市海秀路明珠广场9楼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女士,18789278969);
(二)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竞租方报名前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标的情况,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
(四)竞租方需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性及合法性。如出现伪造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则取消比选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比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天;
(六)公示后于60个工作日内签署租赁协议。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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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承租意向书》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综合楼招租比选评分表》
海南华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